在汽車電商處于亟待變革的關鍵時期,商務部公布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 )。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汽車行業津津樂道的新話題。記者注意到,新《辦法》除了品牌授權方面做出規定外,還提出了供應商不得限制經銷商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務的規定。
新《辦法》引入了競爭機制,讓市場更具活力,新政出臺還具有反壟斷性質,打破了一些不合理、不符合市場發展情況的經營模式,加快了汽車交易和流通。但短時間看,主機廠和服務商之間的矛盾不是一時就能消失的,他們之間應該還會有一場拉鋸戰,有可能先引發4S店轉移升級服務體系。
如果新《辦法》得以全面實施,廠商對經銷商的經營干涉將大幅減小。在汽車市場日漸成熟的過程中,不斷涌現的新模式、新業態也給經銷商和廠商之間奠定了可以交流和協商的基礎。營造愈加自由的競爭環境,打破汽車行業固有的“品牌授權”銷售方式,終受益的將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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